b体育作为“中国近现代史上的20位杰出女性”之一,她著名作家的身份之外,还是一位穿搭达人。
张爱玲自称Clothes-crazy(恋衣狂),对衣服的热爱超出常人,喜欢自己设计服装,她也惯用大量精细的服饰描写,描画笔下人物的性格和命运。
你一定读过她的作品,但你大概率不知道,她最喜欢什么颜色?什么衣裳?什么首饰?什么化妆品?
这是受了母亲影响,黄逸梵也是极爱蓝绿色。张爱玲幼年与母亲在一起的日子很少,却对这个颜色记忆深刻。
张爱玲有一张三岁时的照片,她在《对照记》里回忆:“记起那天我非常高兴,看见我母亲替这张照片着色……她把我的嘴唇画成薄薄的红唇,衣服也改填最鲜艳的蓝绿色。那是她的蓝绿色时期。”
张爱玲为第一本小说集《传奇》设计封面的时候,也选了孔雀蓝,只印了大大的黑色文字,冷静浓郁,有一股肃杀之气。
在港大读书的时候,她特别喜欢好友炎樱的一幅画,“用的颜色,全是不同的蓝与绿,使人联想到‘沧海月明珠有泪,蓝田日暖玉生烟’那两句诗”。
她给邝文美的信里写:“我以为自己已经cured(痊愈)了,可是一看见你穿蓝绿色的衣服,我又很想再穿这种颜色。或者以后弄一间房间,一大片墙壁或窗帘是蓝绿色的,看个饱。”还托她代买衣料,“几时你如果在店里再看见你那件鲜艳的蓝绿色绸袍料,能不能请你给我买一件,买了请放在你那里,以后再做,因为蓝绿色的料子难得有。”
“小寒穿着孔雀蓝衬衫与白裤子,孔雀蓝的衬衫消失在孔雀蓝的夜里。”(《心经》)
“电蓝水渍纹缎齐膝旗袍,小圆角衣领只半寸高,像洋服一样。领口一只别针,与碎钻镶蓝宝石的‘纽扣’耳环成套。”(《色,戒》)
“只看见曼桢露在外面的一大截子手臂浴在月光中,似乎特别的白,她今天也仍旧穿了件深蓝布旗袍,上面罩着一件淡绿的短袖绒线衫,胸前一排绿珠纽子。”(《十八春》)
“薇龙一夜不曾阖眼,才阖眼便恍惚在那里试衣服,试了一件又一件;毛织品,毛茸茸像富于挑拨性的爵士舞;厚沉沉的丝绒,像忧郁的古典化的歌剧主题曲;柔滑的软缎,像《蓝色的多瑙河》,凉阴阴地匝着人,流遍了全身。”在姑妈家一直与物质欲望天人交战的葛薇龙,在这一袭蓝色软缎的攻势下,瞬间缴械了。
张爱玲偏爱撞色,传统审美大忌的红配绿,她却敢于挑战,“红绿对照,有一种可喜的刺激性。古人的对照不是绝对的,而是参差的对照。”
她认为写小说也要有“参差对照”,最好是“葱绿配桃红”——这样大胆的撞色她经常穿了出街。
参加女作家座谈会,她穿一件桃红色软缎旗袍,外罩古青铜背心,长发披肩,在人群中无比醒目。
她很喜欢的一件裙子,是自己做的,材料来自祖母的一床夹被被面,米色薄绸上洒满淡墨点,隐隐有暗紫的凤凰,很有画意,她说别处再也没见过类似的图案。
弟弟张子静也见过她亲手设计衣服,是一件矮领子布旗袍,大红色底子,布料上印着蓝、白的大花,领子下还打着一个结,袖子短到肩膀,长度及膝。张子静问她是不是最新样子的时装,张爱玲说,我还嫌这样子不够特别呢。
还有一次她从香港回上海,带回一些广东土布,是扎眼的玫瑰红,印着粉红花朵,嫩绿叶子,同色花样印在深蓝或碧绿的布料上,是农村婴儿穿的,她做成了衣服自己穿,非常奇异。
她说“我迷恋衣裳,迷恋旗袍,我认为衣裳是一种袖珍戏剧,我就是在借助它才可以完美自如的表演”。轻度社恐的她,穿衣服却从不怕惊世骇俗。
张爱玲留下的遗物不多,最显著的是三样:手稿、假发、口红,她的口红都是颜色很浓烈的。
她对口红的偏爱实在明显,中学时第一笔稿费买的丹祺(Tangee)唇膏,现在市面上已经绝迹,但在1920~1950年代,却是从女星到素人追捧的大牌。它曾经有一句slogan“可以让女人拥有一副勇敢的面孔”,在经济萧条时期创下惊人销量。
《申报》广告描述Tangee,“内含神秘变色膏,增加自然美,丹祺在未用前,其色似橘,一经着唇,立变玫瑰色,鲜艳自然,终日不褪,中有香霜,使唇柔润”——这不就是现在的千人千色变色唇膏嘛。
《留情》里,敦凤在亲戚家喝茶,发现茶杯边缘有一个油腻的口红印,“她皱起了眉毛,她的高价的嘴唇膏是保证不落色的,一定是杨家的茶杯洗得不干净。”
多年后李安拍摄《色,戒》,也借鉴了这个细节,两人在西餐厅约会,王佳芝喝过的酒杯边缘有一个明显的口红印,出入上流交际圈的麦太太不可能涂这样的口红,也不可能这样失仪。
易先生随后说了一句“留心的话,没有什么是小事”,格外意味深长,很多人认为这时他已经发现了她的真实身份。
张爱玲也喜欢指甲油,但再时髦的人也有踩雷的时候,她曾经在赴宴的时候,脚趾涂了绿色指甲油,获得了普利策奖的马宽德觉得困惑,他问两人共同的朋友:张女士为何脚上涂着绿彩?她笑着遮掩尴尬,说涂的是绿色药膏。
平常她更喜欢粉红、桃红的指甲油,与邝文美写信时说道,“每次我看见你指甲上涂的Power Pink,总看个不了,觉得真美丽,同时又怕你会换别的颜色(因为别人的指甲,我做不了主),可是后来看见你一直涂这颜色,我暗暗高兴。”
老字号谢馥春鸭蛋粉,张爱玲也亲手带过货。《怨女》里有个场景,“装着鸭蛋粉的长圆形大银粉盒,绕着桌子,这个递到那个手里,最后轮到她用,镜子已经昏了,染着白粉与水蒸气。”
张爱玲还喜欢迪奥、雅顿和蜜丝佛陀。蜜丝佛陀这个名字,也是张爱玲翻译并流传下来的。Max Factor最初译为“马克法克”,发音既不标准又缺乏美感,张爱玲的译法是:“蜜”是甜蜜可人;“丝”是细腻如丝;“佛陀”是觉悟人生,信达雅全齐了。
潘柳黛在《记张爱玲》中写道:“张爱玲喜欢奇装异服,旗袍外边罩件短袄,就是她发明的奇装异服之一。”这与现在连衣裙外面套短开衫,应该差不多。
这张广泛流传的照片,旗袍裁得宽宽大大,很有点oversize的味道,在当时算得上特立独行。
高跟鞋也是张爱玲从小就心心念念的,“自小就渴望长大,能抹上鲜红鲜红的口红,穿上有网眼的黑色”,“无论如何平庸的女人,穿上高跟鞋,都会摇曳生姿的”,“八岁我要梳爱司头,十岁我要穿高跟鞋,十六岁我可以吃粽子汤圆,吃一切难消化的东西。”
爱司头就是用发夹把头发固定成S形,分为竖S形和横S形两种髻,竖S也叫桃子髻,横S也叫如意髻。现在我们看到年代剧里时髦的小姐太太,大多是爱司头。
爱司头、高跟鞋、旗袍,意味着女孩长大成人,也意味她可以逃出父权掌控的旧式大家庭,过上自由的生活。
张爱玲喜欢复古风,她问好友苏青,找不找得到祖母的衣裳,可以穿。苏青诧异,说我穿她的衣裳,不是像穿寿衣一样吗?张爱玲说,那有什么关系,别致。
在《更衣记》里,她梳理了中国传统服装的历史,并将其与西方时装对比,附上自己的见解,这完全是一个美学文化博主的日常了。
晚年张爱玲独居美国,谢绝了几乎所有社交,但依然化妆,经常买衣服,这是她愉悦自己的方式,与别人无关。
张爱玲出身大家族,又如此时髦,什么珠宝首饰没见过?可她却在一只质朴的藤镯上最为用情:
“离开上海(赴港)的前夕……我唯一的金饰是五六岁的时候戴的一副包金小藤镯,有浅色纹路的棕色粗藤上镶着蟠龙蝙蝠。他用小刀刮金属雕刻的光滑的背面,偏偏从前的包金特别厚,刮来刮去还是金,不是银。刮了半天,终于有一小块泛白色。他瞥见我脸上有点心痛的神气,便道:‘这位的脸相很诚实,她说是包金就是包金。’”
藤镯并不贵重,却在民间长期广泛流行,学者毛立平在《清史研究》中列出一份嫁妆首饰清单:银箍藤手镯与金珠头花成枝、镀金花钎成枝、金珠梳妆全副、金珠耳环成对、翠环头耳川(钏)成对、镀金耳钏成对、银卷巾手镯全副等并列。其中藤镯就排在第一位。
张爱玲生于清末民初,成长在新旧交替、中西碰撞的复杂环境里,她出走一生,叛逆一生,最怀念的物件却是幼年的一只藤镯。回忆是最诚实的东西,它不遵从人设,不纠结对错,不回避爱恨,甚至忘记了时间,就像空气和水一样无法阻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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